预算金额:71.9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新丰县医共体遥田分院医用气体供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19,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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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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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丰县医共体遥田分院医用气体供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19,4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并经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新丰县医共体遥田分院医用气体供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新丰县医共体遥田分院医用气体供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7日 至 2024年02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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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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