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新县官营子新建中型灌溉区以阜发改审批【202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60%,省级资金20%,县级自筹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阜新县官营子新建中型灌区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2项目规模:新建官营子灌区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共3.0万亩,其中水田0.2万亩,旱田2.8万亩。新增灌溉面积0.9万亩,改善灌流面积2.1万亩。工程新建渠首工程8处,改造现有渠首工程1处。新建渠首水位调节闸2座,新建水量调节池23座,铺设灌溉管路长度41.84km等。
2.3工程位置:阜新县于寺镇官营子村、杨家村、他本村。
2.4计划设计周期:2024年03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计661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及初步设计图集时间:2024年03月31日前,设计服务截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2.5招标范围:进行项目的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
2.6设计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水利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及以上或者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乙级(设计专业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能力。
3.2投标人应当在进行登记;对受到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取消在相应地区投标资格行政处理、或者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严重失信行为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1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4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24600.00元。
5.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交纳方式进行交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2月9日8:00至2024年2月21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阜新县官营子新建中型灌溉区以阜发改审批【202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60%,省级资金20%,县级自筹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阜新县官营子新建中型灌区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2项目规模:新建官营子灌区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共3.0万亩,其中水田0.2万亩,旱田2.8万亩。新增灌溉面积0.9万亩,改善灌流面积2.1万亩。工程新建渠首工程8处,改造现有渠首工程1处。新建渠首水位调节闸2座,新建水量调节池23座,铺设灌溉管路长度41.84km等。
2.3工程位置:阜新县于寺镇官营子村、杨家村、他本村。
2.4计划设计周期:2024年03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计661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及初步设计图集时间:2024年03月31日前,设计服务截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2.5招标范围:进行项目的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
2.6设计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水利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及以上或者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乙级(设计专业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能力。
3.2投标人应当在进行登记;对受到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取消在相应地区投标资格行政处理、或者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严重失信行为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1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4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24600.00元。
5.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交纳方式进行交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2月9日8:00至2024年2月21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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