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秦淮区2024年度绿雕、容器花箱等设施精细化管养项目
(三)最高限价:392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采购需求:为进一步做好园林绿化日常管理工作,提升绿雕、容器花箱等设施精细化管养水平,采购人根据市区城市维护建设管理体制要求和绿雕、容器花箱设施移交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开展秦淮区2024年度绿雕、容器花箱等设施精细化管养项目采购。项目内容主要包括:花箱、花境、绿雕、墙面绿化、攀爬型植物墙等的修剪、更换、补植、施肥、浇灌、清理枯死株、除草、保洁、病虫害防治等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服务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从合同订立之日起开始计算)
(六)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宁财购通〔2021〕5号文要求,供应商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毕业证书(如需)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若职称证书不能体现专业,则以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为准。园林绿化类专业是指园林绿化工程规划、园林绿化设计、园林绿化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养护、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专业)。
2.供应商须提供其与拟派项目负责人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若项目负责人属事业单位、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三、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的;
(三)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四、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2024年2月9日、18日、19日、20日、21日,22日,23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2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三)最高限价:392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采购需求:为进一步做好园林绿化日常管理工作,提升绿雕、容器花箱等设施精细化管养水平,采购人根据市区城市维护建设管理体制要求和绿雕、容器花箱设施移交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开展秦淮区2024年度绿雕、容器花箱等设施精细化管养项目采购。项目内容主要包括:花箱、花境、绿雕、墙面绿化、攀爬型植物墙等的修剪、更换、补植、施肥、浇灌、清理枯死株、除草、保洁、病虫害防治等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服务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从合同订立之日起开始计算)
(六)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宁财购通〔2021〕5号文要求,供应商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毕业证书(如需)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若职称证书不能体现专业,则以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为准。园林绿化类专业是指园林绿化工程规划、园林绿化设计、园林绿化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养护、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专业)。
2.供应商须提供其与拟派项目负责人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若项目负责人属事业单位、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三、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的;
(三)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四、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2024年2月9日、18日、19日、20日、21日,22日,23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2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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