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利川市清江新城排水防涝整治项目二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首页 > 招标信息 > 利川市清江新城排水防涝整治项目二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利川市清江新城排水防涝整治项目二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7 收藏项目

利川市清江新城排水防涝整治项目二期工程(EPC)总承包(ESLC-202402QT-00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LC-202402QT-00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清江新城排水防涝整治项目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利川市清江新城排水防涝整治项目立项的批复,利发改审批〔2021〕156号、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利川市清江新城排水防涝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利发改审批〔2022〕4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及本级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利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总投资建设部分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
建设规模:拟在利川市清江新城区建设排水防涝管网,在现有10.30km路网基础上新建排水管网总长度20.60km。工程主要内容为:路面切除及沟槽开挖、排水管网安装、检查井及排水口、路面恢复
其他:本次招标为总投资建设的部分工程。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总投资建设的部分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 工程总承包形式,包含本项目达到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和发包人要求的全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即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勘察设计、采购、 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 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①勘察设计:在给定的方案基础上完成地形测绘、勘察、施工图设计、图审、施工图 预算;项目各类报批、报审、施工、验收、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工作 事项及配合服务。②采购:按合同约定进行本工程建设所需的设施、设 备和工程材料的采购。③施工:工程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永久工程和临 时工程的施工。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施工过程、竣工验收 及项目移交的全部工作,完成满足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技术资 料、竣工图及交档等(含建设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相关电子版文 件) ;配合完成竣工备案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工程总承包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及专业分包的管理责任,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设计及施工的外部沟通、协调工作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以上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必须满足最新且实行的法律法规等涉及行业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交付使用,并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3-28
合同估算价:32000000.00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1.2设计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道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1.3施工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4企业业绩要求: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合同签订时间在近五年内)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系指: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EPC业绩】,应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3.1.5主要管理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如联合体投标,必须为联合体施工单位的正式员工,以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即2023年11-12月份、2024年1月份)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依据),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 工程师或市政类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如联合体投标,必须为联合体设计单位的正式员工,以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即2023年11-12月份、2024年1月份)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依据);(3)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市政类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如联合体投标,必须为联合体施工单位的正式员工,以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即2023年11-12月份、2024年1月份)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依据),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证书,且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3家。联合体的资质、人员等其他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1.4.1 的规定;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③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④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⑤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2)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要求投标人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绝(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的除外)。(4)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5)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4年02月08日至2024年02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3月01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5801679990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陈思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