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为做好金融科技网络安全专项人才培养与技能储备,满足集团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和日常运营需要,招标人拟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培训。通过培训采用理论+实操的形式,通过基础能力培养、专项能力提升、应急能力强化、综合能力建设四阶段培训,实现学员网络安全技能的进阶培养。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中标人数量:不多于1家。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续签管理:
□招标人可按中标人《续签承诺》中承诺的服务价格签署后3年的采购合同,但此承诺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后续采购承诺,招标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采购。
☑其他情形
(二)采购流程:
无。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须在银行业具有类似项目的服务案例(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务名称、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27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一)采购内容:
为做好金融科技网络安全专项人才培养与技能储备,满足集团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和日常运营需要,招标人拟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培训。通过培训采用理论+实操的形式,通过基础能力培养、专项能力提升、应急能力强化、综合能力建设四阶段培训,实现学员网络安全技能的进阶培养。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中标人数量:不多于1家。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续签管理:
□招标人可按中标人《续签承诺》中承诺的服务价格签署后3年的采购合同,但此承诺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后续采购承诺,招标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采购。
☑其他情形
(二)采购流程:
无。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须在银行业具有类似项目的服务案例(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务名称、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27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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