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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花乡校区供暖消除安全隐患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7 收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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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改善办学保障条件-首都医科大学花乡校区供暖消除安全隐患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报名(具体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2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MCC-GC24-0005
项目名称:改善办学保障条件-首都医科大学花乡校区供暖消除安全隐患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2.0728万元
最高限价:202.0728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锅炉房设备、管道及附件拆除,锅炉房电气设备拆除;解剖楼、西小楼、实验楼、教学楼散热器、阀门及暖气分支管道的拆除;锅炉房设备、管道、阀门及电控系统更新;解剖楼、西小楼、实验楼、教学楼散热器、阀门及暖气分支管道更新等图纸、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项目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投标人(供应商)须提供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2节能环保有关政策: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的有关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且需承诺在中标时未担任其它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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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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