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温州市鹿城区信河街新国光商住广场一层南附属楼3号等6宗非居住、商业、办公用房租赁权交易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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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信河街新国光商住广场一层南附属楼3号等6宗非居住、商业、办公用房租赁权交易公告
日期:2024-02-07 收藏项目
一、 标的情况:
序号 房产坐落地址 建筑面积(㎡) 规划
功能
单价(元/月/㎡) 招租底价
(元/年)
租赁
期限(年)
竞买保证金(元) 产权
情况
原租期届满日期
1 信河街新国光商住广场一层南附属楼3号 26.18 非居住 55 17300 3 5190 2024/3/18
2 信河街新国光商住广场一层南附属楼4号 26.18 非居住 55 17300 3 5190 2024/3/18
3 信河街新国光商住广场一层南附属楼5号 26.18 非居住 55 17300 3 5190 2024/3/25
4 鹿城区百里西路百里大厦3-7幢101-5室 36.31 商业 60 26100 3 7830 2024/3/18
5 府前街百榕大厦11幢201-12室 285.14 办公 25 85500 3 25650 2024/3/25
6 九山路49-51号-3 102.34 非居住 15 18400 5 5520 2024/3/15
注: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承租人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二)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为企业法人的(国有单位除外),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追加该企业的最大股东作为连带保证人,如追加的连带保证人还是企业,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已列入城发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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