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鹤壁市山城区分公司大湖营业所购买中央空调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相关批准,现对该货物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鹤壁市山城区分公司大湖营业所购买中央空调项目
1.2项目编号:HNYZDS-2024-01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采购内容:中小型商用中央空调一台,详见招标文件。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2.4质 保 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合格
2.7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3.1.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1.2供应商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4供应商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经营行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1.5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证明材料或承诺)
3.1.6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1.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投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以上情形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3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信用服务”下级“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页)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四、磋商报名信息:
4.1获取时间:2024年02月08日至2024年02月18日(上午9时00分-下午5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鹤壁市山城区分公司大湖营业所购买中央空调项目
1.2项目编号:HNYZDS-2024-01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采购内容:中小型商用中央空调一台,详见招标文件。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2.4质 保 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合格
2.7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3.1.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1.2供应商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4供应商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经营行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1.5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证明材料或承诺)
3.1.6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1.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投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以上情形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3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信用服务”下级“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页)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四、磋商报名信息:
4.1获取时间:2024年02月08日至2024年02月18日(上午9时00分-下午5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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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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