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等场所。 二、整治重点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格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网和广告牌。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3.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材料。 (四)消防设施和消防产品损坏停用。1.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2.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3.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4.未定期组织检查、检测、维保。 (五)场所违法违规住人。1.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2.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告.pdf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