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库尔勒市2.项目规模: 改小区外道路排水管网 9480 米;供水管网 6250 米;供气管网 2930 米、供热管网 1426 米等配套基础设施。3.招标内容与范围:标段(包)编号 :65标段(包)名称: 巴州库尔勒市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外配套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 设计工作内容: 本工程中所涵盖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设计服务。与本工程设计相关的设计服务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相关图纸。
施工工作内容:(1)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2)调试、试运行、资料归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3)施工范围以经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为准;(4)本工程的有关设备安装及配套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2)施工资质要求:施工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3.投标其他条件: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主体应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主体;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2)施工资质要求:施工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5)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注: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6、财务要求:近三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新成立企业不提供)。3.7、其他人员要求(如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8人,需包括施工负责人(具备条件的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应为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师)。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3家单位(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1)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2)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书由牵头人盖章即可。3.9、信誉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3)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新疆自治区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自行承诺无需到相关部门开具证明;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 投标人须如实叙述近三年诉讼及仲裁情况。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4年02月07日 00:00到 2024年02月13日 23:59
施工工作内容:(1)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2)调试、试运行、资料归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3)施工范围以经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为准;(4)本工程的有关设备安装及配套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2)施工资质要求:施工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3.投标其他条件: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主体应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主体;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2)施工资质要求:施工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5)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注: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6、财务要求:近三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新成立企业不提供)。3.7、其他人员要求(如有):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8人,需包括施工负责人(具备条件的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应为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师)。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3家单位(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1)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2)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书由牵头人盖章即可。3.9、信誉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3)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新疆自治区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自行承诺无需到相关部门开具证明;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 投标人须如实叙述近三年诉讼及仲裁情况。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4年02月07日 00:00到 2024年02月13日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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