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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公用事业部杂品等物资集中资格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7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塔里木油田公用事业部2024-2025年杂品及其他物资集中资格(定商)招标,确定中标入围供应商。本项目杂品等物资主要用于公用事业部的日常工作及后勤保障所需杂品和日常维修材料及工具。项目所在地为塔里木油田。
本项目实施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组织集中资格招标,确定3家入围供应商,1家备选供应商(如3家入围供应商中某一家供应商出现问题停用,不能满足至少3家供应商询比价条件,启用备选供应商保证采购流程的延续性);第二阶段由公用事业部组织3家中标单位开展比选,单批次限额以下项目根据询比总价结果确定供应商。本次招标为第一阶段:确定入围供应商。
2.2招标范围:包括文教用品、体育用品、洗涤用品、床上用品、日用陶瓷器、日用玻璃制品、日用塑料制品、炊事用具、家具五金、工艺饰品等
特别提示:1.本招标项目定商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2.定商入围供应商参与招标人招标范围内物资的必选或询比价,与招标人签订有供货明细的采购订单或买卖合同,具体供货物资及数量以实际签订的采购订单或合同为准。
2.3交货期:根据实际采购订单或合同约定交货。特殊情形,由双方协商确定交货时间。
2.4交货地点:根据双方实际签订的采购订单或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点交货。
1.库尔勒市区物资:交货到库尔勒市塔指小区;2.乌鲁木齐研发服务中心物资:交货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中路666号;3.合同或采购订单约定的其它地点。
2.5补充质量技术要求: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2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7日20时00分至2024年2月19日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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