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及计划投资:
2.1 项目概况:通过对西山农牧场二连、四连、五连采取植被恢复措施,提高植被覆盖率 1.4%,减少水土流失的发生,降低土壤侵蚀程度。为植被配套灌溉设施,提高植株成活率,加强蓄水保土功能,采用合理的灌溉方式,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节约灌溉用水量 4.57万 m³/年。从而达到综合治理面积 14.8km2,使西山农牧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度达到44.77%,项目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生态系统结构趋于合理,并步入良性循环。
2.2建设地点:第十二师西山农牧场
2.3招标范围:项目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面积为14.8平方公里,其中防治保护面积14.55平方公里,措施面积0.263平方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12条林带进行补植补种及配套灌溉设施,其中为补植树木1.3 万棵榆树,配套节水灌溉地埋管网18.12公里,地面管网98.6公里。本项目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补充、招标答疑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4 本次施工项目计划投资:662万元(含暂列金)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证书合格、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3.4申请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工程,具有二项类似水利工程相关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工程竣工证书的复印件,有效业绩判定时间以竣工证书时间为准,未注明时间的,视为无效业绩)。
3.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水利工程业绩至少1项(需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工程竣工证书的复印件,有效业绩判定时间以竣工证书时间为准,未注明时间的,视为无效业绩且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3.7项目其他人员要求:须提供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安全员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所提供的管理人员不包含项目负责人,以上人员均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和上岗证。(本项目所有申请人委派的人员, 必须是投标人登记在册的人员,提供近6个月内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8(1)本次招标依法限制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投标人或其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 (2)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近三年进入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申请人,预审申请将被拒绝。
4、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形式,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按照综合排名取前九名。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2024年2月8日10时00分至2024年2月21日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2.1 项目概况:通过对西山农牧场二连、四连、五连采取植被恢复措施,提高植被覆盖率 1.4%,减少水土流失的发生,降低土壤侵蚀程度。为植被配套灌溉设施,提高植株成活率,加强蓄水保土功能,采用合理的灌溉方式,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节约灌溉用水量 4.57万 m³/年。从而达到综合治理面积 14.8km2,使西山农牧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度达到44.77%,项目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生态系统结构趋于合理,并步入良性循环。
2.2建设地点:第十二师西山农牧场
2.3招标范围:项目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面积为14.8平方公里,其中防治保护面积14.55平方公里,措施面积0.263平方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12条林带进行补植补种及配套灌溉设施,其中为补植树木1.3 万棵榆树,配套节水灌溉地埋管网18.12公里,地面管网98.6公里。本项目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补充、招标答疑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4 本次施工项目计划投资:662万元(含暂列金)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证书合格、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3.4申请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工程,具有二项类似水利工程相关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工程竣工证书的复印件,有效业绩判定时间以竣工证书时间为准,未注明时间的,视为无效业绩)。
3.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水利工程业绩至少1项(需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工程竣工证书的复印件,有效业绩判定时间以竣工证书时间为准,未注明时间的,视为无效业绩且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3.7项目其他人员要求:须提供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安全员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所提供的管理人员不包含项目负责人,以上人员均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和上岗证。(本项目所有申请人委派的人员, 必须是投标人登记在册的人员,提供近6个月内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8(1)本次招标依法限制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投标人或其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 (2)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近三年进入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申请人,预审申请将被拒绝。
4、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形式,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按照综合排名取前九名。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2024年2月8日10时00分至2024年2月21日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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