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适用范围:本次采购适用于怡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招标内容:精河县智慧城市硬件设备采购(详见需求清单)。
3、预算金额:1880061.00元。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营业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3、参选人应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2023年自行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
4、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至今的类似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参选人资格的;参选人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18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6时0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比选文件。
1、适用范围:本次采购适用于怡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招标内容:精河县智慧城市硬件设备采购(详见需求清单)。
3、预算金额:1880061.00元。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营业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3、参选人应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2023年自行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
4、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至今的类似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参选人资格的;参选人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18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6时0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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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2024年博州精河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比选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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