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 |||||||||
| 伊犁州尼勒克县人民医院传染病防治救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备案。招标人为尼勒克县人民医院,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犁州尼勒克县人民医院传染病防治救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尼勒克县西环路以西、和平路以南、解放路以北 2.工程规模:新建传染病综合楼19419平方米;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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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 、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2)自治区外监理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 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承担其他工程项目监理的限制与投标须知7.2.4 条保持一致。)4、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要求:至少配备1 名总监理工程师,2 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常驻),1名设备专业监理工程师,2 名监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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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标 |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1日 16时00分 |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1.领取时间:2024年02月08日 10时00分至2024年02月22日 19时3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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