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岑巩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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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巩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告
日期:2024-02-07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岑巩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由 岑巩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岑巩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岑发改建设〔2021〕167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誉惠科技(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请登录)
2.2 建设规模:建设业务用房1幢,建筑面积2170平方米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等,项目整体布局及功能按司法业务用房二级相应标准建设
2.3 合同估算价:5621900元。
2.4 计划工期:365 天。
2.5 标段划分:岑巩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6 招标范围:(1)设计范围: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2)施工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相应的设备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成员单位是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企业; (3)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4)联合体投标的最多只能是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 (5)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同时录入信息。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8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3月11日 09时10分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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