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县陇中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2023年人工造乔木林)
2、建设单位:积石山县林草事业发展中心
3、建设地点:积石山县全县17个乡镇89个行政村
4、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全部为2023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
5、概算投资:项目总投资:2850.79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2706.37万元
6、建设规模:人工造乔木林3.16754万亩。
7、计划总工期:205日历天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年3月10日-2024年9月30日。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五个标段。
一标段建设规模:13091.5亩,其中积石山县安集乡8030.5亩、胡林家乡3967.8亩、银川乡1093.2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建设规模:7200.1亩,其中积石山县郭干乡3372.4亩、铺川乡1651.6亩、石源镇1997.8亩、刘集乡178.3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标段建设规模:5482.25亩,其中积石山县癿藏镇339.7亩、居集镇870.55亩、中咀岭乡260.4亩、关家川乡(白家沟村、关集村、宁家村、张谢家村、赵家湾村)4011.6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标段建设规模:2909.15亩,其中积石山县柳沟乡2069.55亩、大河家镇104.8亩、小关乡108.3亩、关家川乡何家村626.5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标段建设规模:2992.4亩,其中积石山县吹麻滩镇693.9亩、徐扈家乡490.7亩、寨子沟乡613.1亩、关家川乡李家山村1194.7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注:上述证件已三证合一的,则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近三年度不得亏损,须出具第三方资信证明或近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必须具有造林工程的施工、养护能力的企业;并具有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内从事过1项以上(含1项)类似项目的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需具备相应的施工、技术及管护服务能力。
5、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获取时间:2024 年 2月8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2月 12 日 23 时 59 分 59 秒(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1、项目名称: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县陇中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2023年人工造乔木林)
2、建设单位:积石山县林草事业发展中心
3、建设地点:积石山县全县17个乡镇89个行政村
4、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全部为2023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
5、概算投资:项目总投资:2850.79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2706.37万元
6、建设规模:人工造乔木林3.16754万亩。
7、计划总工期:205日历天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年3月10日-2024年9月30日。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五个标段。
一标段建设规模:13091.5亩,其中积石山县安集乡8030.5亩、胡林家乡3967.8亩、银川乡1093.2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建设规模:7200.1亩,其中积石山县郭干乡3372.4亩、铺川乡1651.6亩、石源镇1997.8亩、刘集乡178.3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标段建设规模:5482.25亩,其中积石山县癿藏镇339.7亩、居集镇870.55亩、中咀岭乡260.4亩、关家川乡(白家沟村、关集村、宁家村、张谢家村、赵家湾村)4011.6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标段建设规模:2909.15亩,其中积石山县柳沟乡2069.55亩、大河家镇104.8亩、小关乡108.3亩、关家川乡何家村626.5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标段建设规模:2992.4亩,其中积石山县吹麻滩镇693.9亩、徐扈家乡490.7亩、寨子沟乡613.1亩、关家川乡李家山村1194.7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注:上述证件已三证合一的,则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近三年度不得亏损,须出具第三方资信证明或近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必须具有造林工程的施工、养护能力的企业;并具有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内从事过1项以上(含1项)类似项目的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需具备相应的施工、技术及管护服务能力。
5、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获取时间:2024 年 2月8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2月 12 日 23 时 59 分 59 秒(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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