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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海绵城市、降噪及绿建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7 收藏项目
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海绵城市、降噪及绿建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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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海绵城市、降噪及绿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440000070752267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海绵城市、降噪及绿化工程已由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以《惠州市能源与重点项目局关于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核准的批复》(惠能重核准〔202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粤电大亚湾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广东粤电大亚湾综合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请登录)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单位:广东粤电大亚湾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2)项目地点:本项目厂址位于广东惠州大亚湾石化区西部D5地块,地块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M3)。
(3)项目规模:本项目施工范围如下:全厂海绵城市、降噪及绿建。具体以施工图和效果图为准。
(4)工期:施工工期90天。暂定计划开工日期时间:2024年03月0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具体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M4400000707522671001
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海绵城市、降噪及绿化工程
本项目施工范围如下:全厂海绵城市、降噪及绿建,主要包含海绵城市施工,景观施工,综合楼和集控楼2楼天台园林施工以及与之相关的配套的水电安装等。具体以施工图和效果图为准。施工过程中,招标方有权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图纸或者做法,投标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本标中同时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需具有1个500万以上海绵城市或绿建工程同类型业绩,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合同业绩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且所提供的业绩材料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承包范围、合同金额、签字页、签订时间等。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日期:2024年 2 月 7日-2024年 2月 27日。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 2 月 8 日9:30至2024年 2 月 27 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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