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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项目二期土方回填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8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晶科项目二期土方回填工程项目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E1401005031300800001已由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行政审批局以晋综行审投批字〔2023〕0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潇河新兴产业园区服务中心,项目资金来源为示范区财政投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为晶科项目场地回填,总用地面积83.96公顷,约1259.35亩,场平填2312952m³清表土方167914m³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
招标内容:第一标段场地土方清表、开挖、土方外购回填等,合计面积约261148.93平方米,回填土方量约656906.51立方米;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
项目地址:北起辛村街南 24 米处,南至规划小牛线北侧绿带,西起人民路,东至北格西路以东56米处晶科项目二期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002  第二标段
招标内容:第二标段场地土方清表、回填、土方外购等,合计面积约257958.19平方米,回填土方量约642986.44立方米;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
项目地址:北起辛村街南 24 米处,南至规划小牛线北侧绿带,西起人民路,东至北格西路以东56米处晶科项目二期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003  第三标段
招标内容:第三标段场地土方清表、回填、土方外购等,合计面积约320460.93平方米,回填土方量约649993.83立方米;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
项目地址:北起辛村街南 24 米处,南至规划小牛线北侧绿带,西起人民路,东至北格西路以东56米处晶科项目二期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一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3.2.1 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 2 家;
3.2.2 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2.3 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2.4 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3.2.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6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7 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002  第二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3.2.1 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 2 家;
3.2.2 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2.3 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2.4 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3.2.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6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7 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003  第三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3.2.1 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
3.2.2 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2.3 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2.4 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3.2.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6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7 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4 年 2 月 8 日 8 时 00 分至 2024 年 2 月 21 日 8 时00 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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