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泾河新城崇文镇人居环境提升EPC项目已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以2305-611206-04-05-274386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自筹及贷款,招标人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请登录)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正阳大道以东、崇文四路以北、崇文环路西南侧合围区域。
2.2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600亩,实施内容包括对区域内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公共服务设施改造、便民设施建设、城镇智慧化建设、商业街提升等改造工程。
2.3 招标范围:
(一)设计招标范围:包含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服务等,详见设计任务书。
(二)施工招标范围:具体包括: (1)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道路广场硬质铺装工程约57560㎡、绿化工程约124930㎡,照明工程、城市家具设施、基础设施改造约90712.65㎡);(2)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居民活动中心装修改造约11566㎡、日间照料中心装修改造约4500㎡);(3)便民设施建设(便民中心约7200㎡、环形慢跑道约12000㎡、户外健身场地约1250㎡;(4)城镇智慧化建设(智慧综合服务平台、智慧消防系统、智慧供水系统、智能充电桩改造);(5)商业街提升改造工程(街区提升改造工程约13500㎡,包含指示牌、沿街橱窗、花箱、桌椅、围栏等)等。
2.4项目投资总额:34172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额约28897万元(其中设计费约603万元,建安费约25855万元)。
2.5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6项目名称:泾河新城崇文镇人居环境提升EPC项目。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
3.2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满足下述要求的设计及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或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4.3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参加的,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且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5.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6.资格预审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发布。
7.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2024年02月08日00时00分开始公开发布。
8.资格预审文件发售与获取
凡有意参加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请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02月27日09时30分(请登录)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SXY格式)。
9.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7日09时30分
本项目泾河新城崇文镇人居环境提升EPC项目已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以2305-611206-04-05-274386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自筹及贷款,招标人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请登录)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正阳大道以东、崇文四路以北、崇文环路西南侧合围区域。
2.2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600亩,实施内容包括对区域内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公共服务设施改造、便民设施建设、城镇智慧化建设、商业街提升等改造工程。
2.3 招标范围:
(一)设计招标范围:包含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服务等,详见设计任务书。
(二)施工招标范围:具体包括: (1)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道路广场硬质铺装工程约57560㎡、绿化工程约124930㎡,照明工程、城市家具设施、基础设施改造约90712.65㎡);(2)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居民活动中心装修改造约11566㎡、日间照料中心装修改造约4500㎡);(3)便民设施建设(便民中心约7200㎡、环形慢跑道约12000㎡、户外健身场地约1250㎡;(4)城镇智慧化建设(智慧综合服务平台、智慧消防系统、智慧供水系统、智能充电桩改造);(5)商业街提升改造工程(街区提升改造工程约13500㎡,包含指示牌、沿街橱窗、花箱、桌椅、围栏等)等。
2.4项目投资总额:34172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额约28897万元(其中设计费约603万元,建安费约25855万元)。
2.5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6项目名称:泾河新城崇文镇人居环境提升EPC项目。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
3.2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满足下述要求的设计及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或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4.3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参加的,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且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5.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6.资格预审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发布。
7.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2024年02月08日00时00分开始公开发布。
8.资格预审文件发售与获取
凡有意参加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请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02月27日09时30分(请登录)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SXY格式)。
9.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7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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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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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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