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常山县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水站项目已由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常发改投资〔2023〕48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常山县水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县财政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常山县县域内;
2.2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516.8269万元左右;
2.3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且一次性验收合格。
2.4 招标内容:对全县 49 个单村供水站进行新、改建备用水源,增加监测、水处理设备等,更换原水管道 7.53 千米等。
2.5 计划工期:360天。
3.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处理设备制造厂家(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具有符合上述条件厂家授权的供应商。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形式投标,必须由一家水处理设备制造厂家(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具有符合上述条件厂家授权的供应商与一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水处理设备制造厂家(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具有符合上述条件厂家授权的供应商;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③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⑤联合体协议书须为联合体双方成员签字及盖章,授权委托书和其余相关内容仅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或盖章即可。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000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29 日 09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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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常山县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水站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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