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云台渔光互补发电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云台渔光互补发电项目监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苏新能金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连云港云台渔光互补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云台街道凤凰村
项目概况:连云港云台渔光互补发电项目位于连云港云台街道凤凰村烧香河南岸,总占地面积约2184亩,光伏阵列区域面积约1948亩,尾水处理区域占地236亩(尾水处理工程不在本次监理范围)。项目规划总装机直流容量120MWp(交流侧容量89MW),其中固定支架容量约58MWp,柔性支架容量约62MWp。在光伏区域西北角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项目总投资约49000万元,项目采用柔性和固定支架相结合方式,将光伏电站与养殖业相结合,在鱼塘上建设光伏电站,形成“上可发电,下可养殖”的发电模式。本项目按照项目总容量的10%配置储能设施,储能时长按2小时考虑,配置12MW/24MWh的储能系统,本项目储能系统采用租赁形式,储能不在本次监理范围内。
工程性质:新建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范围为连云港云台渔光互补发电项目施工前期至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光伏区及集电线路的施工前准备、桩基、土建、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并网、试运转、竣工验收、消缺、培训、工程结算、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相关监理工作。负责对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理,并有责任和义务协助招标人做好对本工程投资控制等方面工作。监理单位应对本工程承包商的全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和协调。监理工作按照四控制(进度、质量、投资、安全)、两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一协调(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及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原则进行,满足工程达标投产要求。
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工程施工前期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期9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证明材料)。
1.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6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8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应具有已完成2个100MWp及以上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监理业绩,且具有光伏柔性支架监理业绩(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服务范围和技术参数相关页面、并网验收证明等材料,原件备查);
2.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专业)(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公司缴纳2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具有50MWp及以上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监理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2月7日08时30分到2024年2月20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云台渔光互补发电项目监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苏新能金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连云港云台渔光互补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云台街道凤凰村
项目概况:连云港云台渔光互补发电项目位于连云港云台街道凤凰村烧香河南岸,总占地面积约2184亩,光伏阵列区域面积约1948亩,尾水处理区域占地236亩(尾水处理工程不在本次监理范围)。项目规划总装机直流容量120MWp(交流侧容量89MW),其中固定支架容量约58MWp,柔性支架容量约62MWp。在光伏区域西北角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项目总投资约49000万元,项目采用柔性和固定支架相结合方式,将光伏电站与养殖业相结合,在鱼塘上建设光伏电站,形成“上可发电,下可养殖”的发电模式。本项目按照项目总容量的10%配置储能设施,储能时长按2小时考虑,配置12MW/24MWh的储能系统,本项目储能系统采用租赁形式,储能不在本次监理范围内。
工程性质:新建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范围为连云港云台渔光互补发电项目施工前期至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光伏区及集电线路的施工前准备、桩基、土建、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并网、试运转、竣工验收、消缺、培训、工程结算、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相关监理工作。负责对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理,并有责任和义务协助招标人做好对本工程投资控制等方面工作。监理单位应对本工程承包商的全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和协调。监理工作按照四控制(进度、质量、投资、安全)、两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一协调(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及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原则进行,满足工程达标投产要求。
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工程施工前期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期9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证明材料)。
1.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6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8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应具有已完成2个100MWp及以上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监理业绩,且具有光伏柔性支架监理业绩(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服务范围和技术参数相关页面、并网验收证明等材料,原件备查);
2.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专业)(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公司缴纳2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具有50MWp及以上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监理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2月7日08时30分到2024年2月20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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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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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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