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氢氧化钙(熟石灰)
2024年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氢氧化钙(熟石灰)2024年度采购项目,项目招标人为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氢氧化钙(熟石灰)2024年度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FDZX-HW-2024-0016
2.3:交货地点:郑州市内甲方指定地点,包括但不限于:
(1)郑州市中牟县郑庵镇郑油磨村南(广惠街南端)郑州东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郑州市新郑市辛店镇贾咀村郑州正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3)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崔庙镇王泉村委会南300米郑州荥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4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4.1项目概况: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郑州东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郑州正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郑州荥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主要涉及三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其中,东兴公司为6条处理能力为700t/d的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线,正兴公司为3条处理能力为750t/d的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线,荥泽公司暂时还未投入运营。为满足东兴公司及正兴公司生产运营需要及荥泽公司投入运营后的生产经营需要,现需对氢氧化钙(熟石灰)进行集中采购,采购完毕后由中标单位根据合同规定向甲方供货。
2.4.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氢氧化钙(熟石灰)的生产、包装、运输、上料至指定储罐等,正兴公司及东兴公司预估年使用量为20000吨,荥泽公司投入运营后年使用量与东兴公司相当,实际用量依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要求进行确定,不承诺最低使用量。
2.5供货期限:采用“1年+1年”形式,其中固定供货期限为1年,“+1年”为固定供货期限到期后的续签期限。固定供货期限为自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当满足续签条件时,可续签合同,续签条件详见合同。
2.6交货时间要求:收到甲方发出通知后24小时内送抵交货地点。
2.7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为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氢氧化钙(熟石灰)生产能力的生产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份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的氢氧化钙(熟石灰)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相关合同(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金额等信息。合同中若没有合同总价,须提供正规发票或含有合同总价的业主证明并加盖业主公章,提供上述材料不全,该业绩不予认可)。
3.4信誉要求: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上述查询事项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网页截图需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2月8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
2024年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氢氧化钙(熟石灰)2024年度采购项目,项目招标人为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氢氧化钙(熟石灰)2024年度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FDZX-HW-2024-0016
2.3:交货地点:郑州市内甲方指定地点,包括但不限于:
(1)郑州市中牟县郑庵镇郑油磨村南(广惠街南端)郑州东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郑州市新郑市辛店镇贾咀村郑州正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3)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崔庙镇王泉村委会南300米郑州荥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4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4.1项目概况: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郑州东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郑州正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郑州荥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主要涉及三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其中,东兴公司为6条处理能力为700t/d的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线,正兴公司为3条处理能力为750t/d的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线,荥泽公司暂时还未投入运营。为满足东兴公司及正兴公司生产运营需要及荥泽公司投入运营后的生产经营需要,现需对氢氧化钙(熟石灰)进行集中采购,采购完毕后由中标单位根据合同规定向甲方供货。
2.4.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氢氧化钙(熟石灰)的生产、包装、运输、上料至指定储罐等,正兴公司及东兴公司预估年使用量为20000吨,荥泽公司投入运营后年使用量与东兴公司相当,实际用量依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要求进行确定,不承诺最低使用量。
2.5供货期限:采用“1年+1年”形式,其中固定供货期限为1年,“+1年”为固定供货期限到期后的续签期限。固定供货期限为自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当满足续签条件时,可续签合同,续签条件详见合同。
2.6交货时间要求:收到甲方发出通知后24小时内送抵交货地点。
2.7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为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氢氧化钙(熟石灰)生产能力的生产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份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的氢氧化钙(熟石灰)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相关合同(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金额等信息。合同中若没有合同总价,须提供正规发票或含有合同总价的业主证明并加盖业主公章,提供上述材料不全,该业绩不予认可)。
3.4信誉要求: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上述查询事项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网页截图需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2月8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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