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无为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环城北路(站后路-经四路)I标段工程
二、招标人: 无为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无为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环城北路(站后路-经四路)I标段工程,位于无为市经济开发区城东园区,全长约1958米,规划宽50米,西起福东北路,东至经四路,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雨水、污水、交通、照明及相关附属设施;招标范围:无为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环城北路(站后路-经四路)I标段工程施工招标;建设地点: 无为市经济开发区城东园区;建设规模:全长约1958米,规划宽50米。
2.项目合同估算价: 141263404.32元 (最高投标限价)。
3.项目资金来源: 政府性资金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近五年(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内)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8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如单个合同中包含多个单项的,以最后通过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为准;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
(2)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均认可。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800万元的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如单个合同中包含多个单项的,以最后通过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为准;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
(2)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均认可。
(3)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项目,其他身份不予认可。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投资大,对施工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等要求高,为保障投标主体能全部承担工程建设任务,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将签约合同价的 40 %(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为 60 %)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中小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
(2)其他要求: /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2月 08 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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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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