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县雩田镇坊坑村泵站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遂川县雩田镇坊坑村泵站建设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遂川县雩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县发改委以遂发改招标核字[2024]10号核准招标,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已由遂川县水利局备案,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遂川县雩田镇坊坑村
2.2 招标规模:新建泵房1座,占地面积15.67平方米,砖混结构1层,新增离心泵1台;渠道衬砌及修复1980米;新增灌溉供水管道(DN250PE)1280米,新建闸阀井7座。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新建泵房1座、新增离心泵1台、渠道衬砌及修复、新增灌溉供水管道及新建闸阀井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及以上标准。
2.7 招标金额:1040723.63元
2.8 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2.9 付款方式:根据上级拨款进度,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总合同价的70%,工程决算价通过审计后付至总合同价的97%,余款保质期一年后付清(不计利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须提供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该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5号)文件执行。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失信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9)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吉办字(2022)24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4年2月27日9时00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遂川县雩田镇坊坑村泵站建设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遂川县雩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县发改委以遂发改招标核字[2024]10号核准招标,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已由遂川县水利局备案,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遂川县雩田镇坊坑村
2.2 招标规模:新建泵房1座,占地面积15.67平方米,砖混结构1层,新增离心泵1台;渠道衬砌及修复1980米;新增灌溉供水管道(DN250PE)1280米,新建闸阀井7座。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新建泵房1座、新增离心泵1台、渠道衬砌及修复、新增灌溉供水管道及新建闸阀井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及以上标准。
2.7 招标金额:1040723.63元
2.8 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2.9 付款方式:根据上级拨款进度,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总合同价的70%,工程决算价通过审计后付至总合同价的97%,余款保质期一年后付清(不计利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须提供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该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5号)文件执行。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失信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9)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吉办字(2022)24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4年2月27日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遂川县雩田坊坑村泵站建设工程招标公告.pdf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