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选范围
1.1项目名称:南湖花园项目基坑监测、建筑物沉降观测。
1.2项目预算:总价424167.15元(含税)。
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服务周期:以项目土方工程开工日期为起点,施工总包工程完工(包括附属工程完工及监测资料移交完毕)日期为终点其中基坑监测总工期暂定 9个月,主体沉降观测总工期至项目主体施工完毕;最终工期以通过专家评审后的监测方案为准。
1.5项目位置、规模:南湖花园项目位于位于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以西,新城路以东,南沿路以南,占地面积共约42431.2㎡,容积率4,限高100,绿地率35%,建筑面积共约21万平米。场地为南北高差约20m,中间存在低洼地带的现状空地块,建筑物主要包括四栋超高层建筑以及地下室,地下室层数为局部两层,基坑大小约25460m2,基坑支护周长约684m。
根据建筑及结构图纸,项目基坑底标高约为 50.5~59.5 m。现状场地标高约为 49.12~75.01 m,基坑支护深度约为 1.5~10.5 m,基坑安全等级为一级。
1.6招选范围:包括基坑监测及主体沉降观测,其中基坑工程监测包括:水平位移监测、竖向位移监测、地下水位监测、周边道路沉降观测、裂缝监测、主体建筑沉降监测、主体建筑垂直度监测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招选需求书。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1.8合同签订方式:本项目合同价格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方式。
2.应选人资格要求
2.1应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
2.2应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3企业近三年内(以提交应选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1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基坑监测项目(须提供合同,有效时间以合同上业主签订时间时间为准。不接受联合体、分包、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
2.4本次招选不接受联合体应选。
2.5不接受应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现场监测人员。
2.6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7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应选的记录。
2.8与招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选项目应选。
3.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招选文件每套售价400元。
5.应选文件的递交
5.1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9:30时。
1.1项目名称:南湖花园项目基坑监测、建筑物沉降观测。
1.2项目预算:总价424167.15元(含税)。
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服务周期:以项目土方工程开工日期为起点,施工总包工程完工(包括附属工程完工及监测资料移交完毕)日期为终点其中基坑监测总工期暂定 9个月,主体沉降观测总工期至项目主体施工完毕;最终工期以通过专家评审后的监测方案为准。
1.5项目位置、规模:南湖花园项目位于位于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以西,新城路以东,南沿路以南,占地面积共约42431.2㎡,容积率4,限高100,绿地率35%,建筑面积共约21万平米。场地为南北高差约20m,中间存在低洼地带的现状空地块,建筑物主要包括四栋超高层建筑以及地下室,地下室层数为局部两层,基坑大小约25460m2,基坑支护周长约684m。
根据建筑及结构图纸,项目基坑底标高约为 50.5~59.5 m。现状场地标高约为 49.12~75.01 m,基坑支护深度约为 1.5~10.5 m,基坑安全等级为一级。
1.6招选范围:包括基坑监测及主体沉降观测,其中基坑工程监测包括:水平位移监测、竖向位移监测、地下水位监测、周边道路沉降观测、裂缝监测、主体建筑沉降监测、主体建筑垂直度监测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招选需求书。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1.8合同签订方式:本项目合同价格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方式。
2.应选人资格要求
2.1应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
2.2应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3企业近三年内(以提交应选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1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基坑监测项目(须提供合同,有效时间以合同上业主签订时间时间为准。不接受联合体、分包、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
2.4本次招选不接受联合体应选。
2.5不接受应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现场监测人员。
2.6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7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应选的记录。
2.8与招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选项目应选。
3.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招选文件每套售价400元。
5.应选文件的递交
5.1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9: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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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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