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贵州创星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电力安全工器具物流配送项目;
2.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止(框架合同到期后自然终止,但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预计采购金额的,可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半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上限(预计采购金额的15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预计采购金额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在框架合同到期前,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标包预估金额的150%时,即终止本框架合同。在框架合同到期,实际采购金额已达到标包预估金额的100%但未达到预估金额的150%时,若该项业务未签订新的框架采购合同,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继续执行,但最长不超过半年且合同实际采购金额不超过标包预估金额的150%。);
4.招标范围:我方开展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工作需要从贵州电网公司所属单位的各个安全工器具室进行收取,为确保班组有可用安全工器具,基本配送方式为每次预试工作计划内收取需分两批次实施,即对工器具室采取收一半,试验后送回再换回另一半开展试验及配送工作。按试验周期分别为半年期、一年期和五年期,故各安全工器具室半年开展一次预试工作,每次至少分两批次实施,若贵州电网公司所属单位有预试工作计划外试验需求,或各单位特殊原因导致的零星配送,应按招标方要求进行配送工作,并在2小时内妥善处置,本次招标涵盖以上内容;
标的物清单:
5.估算金额:750645.60元;
6.结算方式:据实结算;
7.报价方式:单价报价;
8.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一个项目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自然人持合法有效的身份证;非法人组织。事业单位、高校或科研机构投标的,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律师事务所投标的,持有通过年度考核的执业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投标的,持有执业证书和有效期范围内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公司或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有效期内(投标人自行承诺)。
3.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承诺函》(格式自拟)。
4.投投标人无诚信不良的记录。投标人应提供《无诚信不良记录承诺函》,同时提供以下证明之一: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 PDF 文件的电子版或网站截图)。
(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包含“黑名单”。(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或网站截图)。
(3)在“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的基本信息和行政处罚情况。(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 PDF 文件的电子版或网站截图)。
不能按以上具体要求提供网站查询信息截图的投标人,须在《无诚信不良记录承诺函》说明情况(格式自拟)。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标段(或标段)投标。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
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招标文件时间: 2024 年 2 月7 日至 2024 年 2 月 28 日10时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电子U盘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2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
1.项目名称:贵州创星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电力安全工器具物流配送项目;
2.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止(框架合同到期后自然终止,但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预计采购金额的,可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半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上限(预计采购金额的15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预计采购金额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在框架合同到期前,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标包预估金额的150%时,即终止本框架合同。在框架合同到期,实际采购金额已达到标包预估金额的100%但未达到预估金额的150%时,若该项业务未签订新的框架采购合同,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继续执行,但最长不超过半年且合同实际采购金额不超过标包预估金额的150%。);
4.招标范围:我方开展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工作需要从贵州电网公司所属单位的各个安全工器具室进行收取,为确保班组有可用安全工器具,基本配送方式为每次预试工作计划内收取需分两批次实施,即对工器具室采取收一半,试验后送回再换回另一半开展试验及配送工作。按试验周期分别为半年期、一年期和五年期,故各安全工器具室半年开展一次预试工作,每次至少分两批次实施,若贵州电网公司所属单位有预试工作计划外试验需求,或各单位特殊原因导致的零星配送,应按招标方要求进行配送工作,并在2小时内妥善处置,本次招标涵盖以上内容;
标的物清单:
|
序号 |
标的 |
概算金额(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号 |
标包金额(元)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合计(元) |
报价方式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保证金 (元) |
|
1 |
2024年度电力安全工器具物流配送项目 |
750645.60 |
1 |
1-1 |
750645.60 |
合同签订之日6个月 |
84.7 |
单价 |
否 |
无 |
5.估算金额:750645.60元;
6.结算方式:据实结算;
7.报价方式:单价报价;
8.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一个项目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自然人持合法有效的身份证;非法人组织。事业单位、高校或科研机构投标的,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律师事务所投标的,持有通过年度考核的执业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投标的,持有执业证书和有效期范围内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公司或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有效期内(投标人自行承诺)。
3.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承诺函》(格式自拟)。
4.投投标人无诚信不良的记录。投标人应提供《无诚信不良记录承诺函》,同时提供以下证明之一: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 PDF 文件的电子版或网站截图)。
(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包含“黑名单”。(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或网站截图)。
(3)在“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的基本信息和行政处罚情况。(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 PDF 文件的电子版或网站截图)。
不能按以上具体要求提供网站查询信息截图的投标人,须在《无诚信不良记录承诺函》说明情况(格式自拟)。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标段(或标段)投标。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
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招标文件时间: 2024 年 2 月7 日至 2024 年 2 月 28 日10时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电子U盘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2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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