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宫家屯村红色村庄创建工程(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卫生室新建工程,驿站新建工程,室外景观、 绿化、 铺装、 构筑物等图纸内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址: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宫家屯村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宫家屯村红色村庄创建工程(二标段)卫生室新建工程,驿站新建工程,室外景观、 绿化、 铺装、 构筑物等图纸内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宫家屯村红色村庄创建工程(二标段)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标段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由投标人提供社保证明及任命书;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由投标人提供社保证明及任命书;3) 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以职称证发证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提供社保证明及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投标人应具备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距磋商前30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投标人应具备2023年6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7.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8.按时递交投标保证金;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4-02-07 09:00:00至2024-02-19 16:0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宫家屯村红色村庄创建工程(二标段)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标段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由投标人提供社保证明及任命书;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由投标人提供社保证明及任命书;3) 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以职称证发证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提供社保证明及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投标人应具备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距磋商前30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投标人应具备2023年6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7.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8.按时递交投标保证金;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4-02-07 09:00:00至2024-02-19 16:0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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