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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灭火救援装备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批器材A)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GZXS-
项目名称: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灭火救援装备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批器材A)
交易项目编号: P52010220240000YM
预算金额(元):20371076.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2534364.00,标包2:1867707.00,标包3:1696573.00,标包4:2138843.00,标包5:1923190.00,标包6:1281025.00,标包7:1471775.00,标包8:1624423.00,标包9:1422285.00,标包10:1561633.00,标包11:1292032.00,标包12:1557226.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品目1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534364.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品目2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867707.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 品目3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696573.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4
标项名称: 品目4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138843.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5
标项名称: 品目5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92319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6
标项名称: 品目6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81025.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7
标项名称: 品目7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471775.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8
标项名称: 品目8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624423.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9
标项名称: 品目9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422285.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10
标项名称: 品目10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561633.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11
标项名称: 品目11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92032.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12
标项名称: 品目12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557226.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详见采购文件。,标包2:详见采购文件。,标包3:详见采购文件。,标包4:详见采购文件。,标包5:详见采购文件。,标包6:详见采购文件。,标包7:详见采购文件。,标包8:详见采购文件。,标包9:详见采购文件。,标包10:详见采购文件。,标包11:详见采购文件。,标包12: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标项5:否

标项6:否

标项7:否

标项8:否

标项9:否

标项10:否

标项11:否

标项12: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标项2:,标项3:,标项4:,标项5:,标项6:,标项7:,标项8:,标项9:,标项10:,标项11:,标项12: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完税证明或记录(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提供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证明材料(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截图,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2: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完税证明或记录(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提供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证明材料(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截图,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3: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完税证明或记录(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提供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证明材料(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截图,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4: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完税证明或记录(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提供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证明材料(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截图,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5: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完税证明或记录(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提供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证明材料(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截图,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6: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完税证明或记录(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提供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证明材料(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截图,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7: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完税证明或记录(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提供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证明材料(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截图,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8: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完税证明或记录(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提供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证明材料(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截图,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9: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完税证明或记录(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提供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证明材料(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截图,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10: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完税证明或记录(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提供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证明材料(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截图,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11: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完税证明或记录(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提供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证明材料(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截图,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12: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完税证明或记录(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提供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证明材料(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截图,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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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2:
/

标项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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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4:
/

标项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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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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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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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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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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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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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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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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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8日 至 2024年02月2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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