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况
详细公告内容
| 招标项目名称: | 云南省弥勒市雨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8511134b-3d63-489c-b60b-34ecd03bc813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8511134b-3d63-489c-b60b-34ecd03bc813 | ||
| 建设规模: | 雨补水库工程是一项以农业灌溉为主,兼顾乡镇工业、生活用水和发电供水等的综合利用水利工程。工程等别为Ⅲ等,规模为中型。枢纽主要建筑物大坝、溢洪道、导流泄洪隧洞、输水隧洞为3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临时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设计灌溉面积9.03万亩,年总设计供水量7756.00万立方米。雨补水库死水位为1515.50米,死库容为700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为1541.00米,兴利库容4450万立方米,设计洪水位为1542.55米,校核洪水位为1543.13米,水库总库容为5750万立方米。云南省弥勒市雨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概算总投资 1826.69万元。具体实施规模及投资以实际实施为准。8511134b-3d63-489c-b60b-34ecd03bc813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水利水电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红河州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2-07 15: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0873-3724099 |
| 备注: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7日15时00分至2024年02月1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
| 标段编号: | GC532500202400060001001 |
| 标段名称: | 云南省弥勒市雨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2-18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3-01 09:00 |
| 开标地点: | 州本级开标室3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现场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523.44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1、招标内容:完成云南省弥勒市雨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中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包含环境保护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2、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和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及协调工作、整合深化设计出图、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并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确保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审查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2)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经招标人审查通过的施工图中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包含环境保护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大坝除险加固、溢洪道除险加固、导流泄洪隧洞除险加固、输水隧洞除险加固、近坝岸坡除险加固及其他除险加固。3、项目实施时间:计划工期:210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及施工工期)。4、项目概况:雨补水库工程是一项以农业灌溉为主,兼顾乡镇工业、生活用水和发电供水等的综合利用水利工程。工程等别为Ⅲ等,规模为中型。枢纽主要建筑物大坝、溢洪道、导流泄洪隧洞、输水隧洞为3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临时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设计灌溉面积9.03万亩,年总设计供水量7756.00万立方米。雨补水库死水位为1515.50米,死库容为700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为1541.00米,兴利库容4450万立方米,设计洪水位为1542.55米,校核洪水位为1543.13米,水库总库容为5750万立方米。云南省弥勒市雨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概算总投资 1826.69万元。具体实施规模及投资以实际实施为准。5、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须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且设计深度须满足行业现行相关规定及招标人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项目实际,且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审查,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行业工程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一个标段。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1)联合体家数不超过两家(含两家),且联合体投标时牵头人为施工单位;(2)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资质条件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本项目共同投标联合体协议书,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投标;(5)两个及其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6)联合体的投标,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设计服务能力的单位。②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水利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上述①和②所述的资质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行业相关专业的高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不含临时建造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水利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注: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3、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中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行业相关专业的高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注: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中技术负责人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的人员,否则不予认可。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中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
| 业绩要求: | 本项目不对投标人业绩做资格要求。 |
| 其他: | 1、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中须配备至少(含)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且具备水利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2023年(或2020年~2022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3-01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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