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南水北调集团中线有限公司“十四五”重点专项“长距离调水工程水质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财务审计项目(重新采购)。
2.采购编号:(请登录)
3.项目概况: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作为沿线众多城市的“生命线”,对水质、水量和工程的安全性等要求较高。保障受水区人民用水安全,满足人民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新期待和新需求,已成为中线工程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发展方向。
中线公司高度重视中线水质安全保障科研创新工作,作为“十四五”重点研发专项项目牵头单位,开展“长距离调水工程水质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研究与管理。按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项目(课题)实施期满后,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课题结题财务审计,结题财务审计报告是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目前“十四五”重点研发专项进展已过半,开展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提前做好财务审计准备是必要的。
6.服务期限: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重点专项验收通过后。如遇重点专项项目延期,合同期限顺延。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有关标准,满足项目财务验收要求。
8.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万零贰佰元整(¥200,200.0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具备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2.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财务审计相关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国家注册会计师,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执业年限;并具有类似项目项目负责人任职经历。(须提供注册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本项目需要;(须提供反映财务状况的财务报表等,成立不足三年按成立日期起算);
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磋商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采购文件发售
1.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2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磋商文件。
2.本磋商文件服务费500元,下载后不退。
1.项目名称:中国南水北调集团中线有限公司“十四五”重点专项“长距离调水工程水质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财务审计项目(重新采购)。
2.采购编号:(请登录)
3.项目概况: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作为沿线众多城市的“生命线”,对水质、水量和工程的安全性等要求较高。保障受水区人民用水安全,满足人民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新期待和新需求,已成为中线工程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发展方向。
中线公司高度重视中线水质安全保障科研创新工作,作为“十四五”重点研发专项项目牵头单位,开展“长距离调水工程水质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研究与管理。按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项目(课题)实施期满后,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课题结题财务审计,结题财务审计报告是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目前“十四五”重点研发专项进展已过半,开展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提前做好财务审计准备是必要的。
-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十四五”重点专项“长距离调水工程水质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财务审计项目。依据项目(课题)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经批准的项目(课题)任务书和预算书,按照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结题审计报告要求,制定审计工作范围和时间计划,设计审计程序,对项目资金投入、使用、管理情况,信息内部公开情况和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审计,特别关注项目预算审批、调剂、列支、变更等是否符合规定;监督项目进展情况和形成的资产合理使用情况,与项目(课题)负责人保持沟通,查阅相关资料,获取相关会计记录和支持性信息,形成审计工作记录,确保项目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编制项目结题审计报告和综合绩效评价报告(财务部分),配合完成项目验收。
6.服务期限: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重点专项验收通过后。如遇重点专项项目延期,合同期限顺延。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有关标准,满足项目财务验收要求。
8.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万零贰佰元整(¥200,200.0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具备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2.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财务审计相关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国家注册会计师,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执业年限;并具有类似项目项目负责人任职经历。(须提供注册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本项目需要;(须提供反映财务状况的财务报表等,成立不足三年按成立日期起算);
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磋商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采购文件发售
1.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2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磋商文件。
2.本磋商文件服务费500元,下载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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