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工程建设项目名称开元片区开发配套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告知承诺信息表LJK2023158,项目业主为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开元大道(竹山路-健康大道)段沿线4个道路交叉口的信号灯、电子警察、交安标志、标牌安装及部分波形护栏及防撞护栏等,项目总投资为3274671.97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名称:开元大道(竹山路-健康大道)主线交安设施项目;
1.2.2 招标人: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2.3 招标货物基本情况:本次招标为开元大道(竹山路-健康大道)主线交安设施项目,其中包括开元大道(竹山路-健康大道)段沿线4个道路交叉口的信号灯、电子警察、交安标志、标牌安装及部分波形护栏及防撞护栏等专业设备及其所需设备的包装、仓储、运输(包括装卸)、保管、安装、验收(包括政府有关单位的验收)、验收后的移交、工器具及备品备件的提供、结算、技术服务(含设计联络)、报验并负责相关备案手续(含检测费等)、质保期保障及其他相关服务内容;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货物具体情况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的有关指标,说明招标货物的数量、主要技术参数和规格等。)
1.2.4 招标货物金额:□估算¥(小写) / 元
□预算¥(小写) / 元
√最高投标限价¥(小写)3274671.97元;
1.2.5 □交货期:
√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供货与安装;
1.2.6 招标货物□交货地点: / ;
√建设地点:浏阳经开区;
1.2.7 标包划分:√标段:一个标段;
□包 / (如分标包,需细化标包划分情况);
1.2.8 质量要求:中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标有合法品名及商标、原装包封的经合法渠道取得的制造商制造合格产品,质量、技术性能符合招标文件及现行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设备质量技术性能的要求及检测标准。
1.2.9 质保期:质保期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整体验收之日起算,本项目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招标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人,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2.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 ;
2.3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类似业绩:√不要求,□要求,类似业绩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 其他要求:
√2.5.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交通信号灯),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5.2其他:(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作无效投标处理。(2)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及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人员均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投标阶段不核查社保);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企业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5.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 3 月 7日 9 时00 分。
1.1 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工程建设项目名称开元片区开发配套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告知承诺信息表LJK2023158,项目业主为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开元大道(竹山路-健康大道)段沿线4个道路交叉口的信号灯、电子警察、交安标志、标牌安装及部分波形护栏及防撞护栏等,项目总投资为3274671.97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名称:开元大道(竹山路-健康大道)主线交安设施项目;
1.2.2 招标人: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2.3 招标货物基本情况:本次招标为开元大道(竹山路-健康大道)主线交安设施项目,其中包括开元大道(竹山路-健康大道)段沿线4个道路交叉口的信号灯、电子警察、交安标志、标牌安装及部分波形护栏及防撞护栏等专业设备及其所需设备的包装、仓储、运输(包括装卸)、保管、安装、验收(包括政府有关单位的验收)、验收后的移交、工器具及备品备件的提供、结算、技术服务(含设计联络)、报验并负责相关备案手续(含检测费等)、质保期保障及其他相关服务内容;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货物具体情况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的有关指标,说明招标货物的数量、主要技术参数和规格等。)
1.2.4 招标货物金额:□估算¥(小写) / 元
□预算¥(小写) / 元
√最高投标限价¥(小写)3274671.97元;
1.2.5 □交货期:
√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供货与安装;
1.2.6 招标货物□交货地点: / ;
√建设地点:浏阳经开区;
1.2.7 标包划分:√标段:一个标段;
□包 / (如分标包,需细化标包划分情况);
1.2.8 质量要求:中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标有合法品名及商标、原装包封的经合法渠道取得的制造商制造合格产品,质量、技术性能符合招标文件及现行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设备质量技术性能的要求及检测标准。
1.2.9 质保期:质保期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整体验收之日起算,本项目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招标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人,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2.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 ;
2.3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类似业绩:√不要求,□要求,类似业绩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 其他要求:
√2.5.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交通信号灯),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5.2其他:(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作无效投标处理。(2)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及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人员均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投标阶段不核查社保);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企业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5.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 3 月 7日 9 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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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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