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高州市大湴斗渠雨污分流环境整治工程EPC | ||
| 标段(包)名称 | 高州市大湴斗渠雨污分流环境整治工程EPC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石仔岭街道石仔岭村 |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市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市级100.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控源截污:主要对涌边排口进行截污纳管,保证旱季污水不进入河涌。新建截污管道 DN200~DN600,长度约 4.89km。2、2、内源治理:对河道淤积严重的河涌进行清淤,防止底泥污染形成黑臭。对大涉斗渠明、暗渠进行清淤,底泥清淤建议采用移动式吸泥泵抽送渠底污泥,配合高压水枪冲洗的清淤方式。考虑施工过程中多次清淤的可能性,底泥平均清淤厚度按 0.5m,渠道断面尺寸1.0~1.5m,总清淤体积约 1100m³。3、生态护坡: 对大斗渠局部段的天然土体护坡改造为植被型护坡。渠道双侧修复,其修复长度约 0.8km。灌溉渠坡脚采用浆砌块石防冲刷 0.5m 高,块石墙顶部采用自然植被护坡至地面。 |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本次招标确定工程总承包承担主体,中标后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等工作。 | ||
| 工期(交货期) | 210 总工期日历天,其中施工 180 日历天,设计 30 日历天。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896.79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或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3个;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且投标人拟派人员必须已经在该平台录入。说明:符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目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严禁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参与本项目投标,一经发现,列为恶意竞标线索排查。注:在本招标项目中,项目经理是指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时间界定为:该项目经理已存在担任其它项目中标结果公告的中标人项目经理至工程竣工验收的期限或在广东省“三库一平台”中被锁定的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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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请登录)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2月7日 11时3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2月29日 8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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