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无为市牌楼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监理
二、招标人:无为市水务局
三、 招标内容
1. 招标范围:无为市牌楼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监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 项目建设规模:无为市牌楼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监理,建设内容包括加固、新建拦水堰坝计12座;疏挖整治干支渠长12.786km,防渗防淤衬砌渠长8.761km;疏浚整治主泄洪沟长0.581km,采用生态混凝土连锁式预制块防护衬砌单侧岸坡长1.175km;水库溢洪道下游右岸采用生态混凝土护岸长0.296km;合计新改建、加固渠系配套建筑物75座;新建用水计量设施2处及配套信息化建设等。
3. 项目建设地点:无为市。
4.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14275518.69元。
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7. 监理服务期限:240日历天。
8. 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94800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 。
3.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4. 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要求: / 。
5. 其他要求:
□无。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若项目投标单位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若项目投标单位不是中小微企业的,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执行,采用分包方式或联合体形式落实预留采购份额政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或联合协议,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3)中标后由招标人督促中标人执行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况。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本条不作要求。
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2月07日至2024年02月21日15:30。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4年02月21日15:30。
二、招标人:无为市水务局
三、 招标内容
1. 招标范围:无为市牌楼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监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 项目建设规模:无为市牌楼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监理,建设内容包括加固、新建拦水堰坝计12座;疏挖整治干支渠长12.786km,防渗防淤衬砌渠长8.761km;疏浚整治主泄洪沟长0.581km,采用生态混凝土连锁式预制块防护衬砌单侧岸坡长1.175km;水库溢洪道下游右岸采用生态混凝土护岸长0.296km;合计新改建、加固渠系配套建筑物75座;新建用水计量设施2处及配套信息化建设等。
3. 项目建设地点:无为市。
4.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14275518.69元。
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7. 监理服务期限:240日历天。
8. 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94800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 。
3.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4. 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要求: / 。
5. 其他要求:
□无。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若项目投标单位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若项目投标单位不是中小微企业的,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执行,采用分包方式或联合体形式落实预留采购份额政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或联合协议,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3)中标后由招标人督促中标人执行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况。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本条不作要求。
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2月07日至2024年02月21日15:30。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4年02月21日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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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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