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智能化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分为两个供货安装地:供货地1:淮安和邳州,供货地2:盐城和徐州
2.2招标内容及范围:
供货安装地1(淮安和邳州):
(1)中央储备粮淮安直属库有限公司陈桥分公司智能化工程包含且不限于智能气调系统、智能安防系统、智能通风系统等,具体工程量以及技术要求详见图纸、项目需求书和工程量清单;
(2)中央储备粮淮安直属库有限公司涟水分公司智能化工程包含且不限于智能气调系统、智能安防系统、智能通风系统等,具体工程量以及技术要求详见图纸、项目需求书和工程量清单;
(3)中央储备粮邳州直属库有限公司智能化工程包含不限于智能气调系统、智能安防系统、智能通风系统等,具体工程量以及技术要求详见图纸、项目需求书和工程量清单。
供货安装地2(盐城和徐州):
(1)中央储备粮盐城直属库有限公司建湖分公司智能化工程包含且不限于:智能气调系统、智能安防系统、智能通风系统等,具体工程量以及技术要求详见图纸、项目需求书和工程量清单;
(2)中央储备粮盐城直属库有限公司滨海分公司智能化工程包含且不限于:智能气调系统、智能安防系统、智能通风系统等,具体工程量以及技术要求详见图纸、项目需求书和工程量清单;
(3)中央储备粮盐城直属库有限公司盐都分公司智能化工程包含且不限于:智能气调系统、智能安防系统、智能通风系统等,具体工程量以及技术要求详见图纸、项目需求书和工程量清单;
(4)中央储备粮徐州直属库有限公司双沟分公司智能化工程包含且不限于:智能气调系统、智能安防系统、智能通风系统等,具体工程量以及技术要求详见图纸、项目需求书和工程量清单。
2.3项目工期:120日历天,工期自招标人下发开工令之日起起算。其中:
供货安装地1:
(1)中央储备粮淮安直属库有限公司陈桥分公司智能化工程工期:120日历天;
(2)中央储备粮淮安直属库有限公司涟水分公司智能化工程工期:120日历天;
(3)中央储备粮邳州直属库有限公司智能化工程工期:120日历天。
供货安装地2:
(1)中央储备粮盐城直属库有限公司建湖分公司智能化工程工期:120日历天;
(2)中央储备粮盐城直属库有限公司滨海分公司智能化工程工期:120日历天;
(3)中央储备粮盐城直属库有限公司盐都分公司智能化工程工期:120日历天;
(4)中央储备粮徐州直属库有限公司双沟分公司智能化工程工期:120日历天。
2.4本项目合同估算价15,931,672.5元(含税价),其中:
标段一:供货安装地1合同估算价为:8,054,647.5元;
标段二:供货安装地2合同估算价为:7,877,025.00元;
2.5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分别为供货地1(淮安和邳州)为一标段,供货地2(盐城和徐州)为二标段。
本项目两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兼投但不兼中,具体关于兼投不兼中的原则详见评标办法。
3.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须为电子注册证书,电子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均在有效期内);
3.6投标单位拟报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3年8月至 2024年1月);
3.7投标人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
3.8投标人具有供货地1和供货地2的供货安装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履约能力承诺书”)
3.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4. 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发售期限: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21日23:59分(国家授时中心为准,下同)。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智能化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分为两个供货安装地:供货地1:淮安和邳州,供货地2:盐城和徐州
2.2招标内容及范围:
供货安装地1(淮安和邳州):
(1)中央储备粮淮安直属库有限公司陈桥分公司智能化工程包含且不限于智能气调系统、智能安防系统、智能通风系统等,具体工程量以及技术要求详见图纸、项目需求书和工程量清单;
(2)中央储备粮淮安直属库有限公司涟水分公司智能化工程包含且不限于智能气调系统、智能安防系统、智能通风系统等,具体工程量以及技术要求详见图纸、项目需求书和工程量清单;
(3)中央储备粮邳州直属库有限公司智能化工程包含不限于智能气调系统、智能安防系统、智能通风系统等,具体工程量以及技术要求详见图纸、项目需求书和工程量清单。
供货安装地2(盐城和徐州):
(1)中央储备粮盐城直属库有限公司建湖分公司智能化工程包含且不限于:智能气调系统、智能安防系统、智能通风系统等,具体工程量以及技术要求详见图纸、项目需求书和工程量清单;
(2)中央储备粮盐城直属库有限公司滨海分公司智能化工程包含且不限于:智能气调系统、智能安防系统、智能通风系统等,具体工程量以及技术要求详见图纸、项目需求书和工程量清单;
(3)中央储备粮盐城直属库有限公司盐都分公司智能化工程包含且不限于:智能气调系统、智能安防系统、智能通风系统等,具体工程量以及技术要求详见图纸、项目需求书和工程量清单;
(4)中央储备粮徐州直属库有限公司双沟分公司智能化工程包含且不限于:智能气调系统、智能安防系统、智能通风系统等,具体工程量以及技术要求详见图纸、项目需求书和工程量清单。
2.3项目工期:120日历天,工期自招标人下发开工令之日起起算。其中:
供货安装地1:
(1)中央储备粮淮安直属库有限公司陈桥分公司智能化工程工期:120日历天;
(2)中央储备粮淮安直属库有限公司涟水分公司智能化工程工期:120日历天;
(3)中央储备粮邳州直属库有限公司智能化工程工期:120日历天。
供货安装地2:
(1)中央储备粮盐城直属库有限公司建湖分公司智能化工程工期:120日历天;
(2)中央储备粮盐城直属库有限公司滨海分公司智能化工程工期:120日历天;
(3)中央储备粮盐城直属库有限公司盐都分公司智能化工程工期:120日历天;
(4)中央储备粮徐州直属库有限公司双沟分公司智能化工程工期:120日历天。
2.4本项目合同估算价15,931,672.5元(含税价),其中:
标段一:供货安装地1合同估算价为:8,054,647.5元;
标段二:供货安装地2合同估算价为:7,877,025.00元;
2.5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分别为供货地1(淮安和邳州)为一标段,供货地2(盐城和徐州)为二标段。
本项目两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兼投但不兼中,具体关于兼投不兼中的原则详见评标办法。
3.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须为电子注册证书,电子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均在有效期内);
3.6投标单位拟报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3年8月至 2024年1月);
3.7投标人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
3.8投标人具有供货地1和供货地2的供货安装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履约能力承诺书”)
3.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4. 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发售期限: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21日23:59分(国家授时中心为准,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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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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