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2.6 万吨/年高性能有机氟材料项目切断阀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中昊晨光(自贡)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3.1 投标人应为所投切断阀的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2 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 3 个制造或销售
切断阀的业绩,投标人须出具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货物信息页)
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不足以证明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还应同时提供技术协议复印件或其
他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须提供 2020 年至 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
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期限不
足一年的法人可不提供,成立不足三年的,根据成立期限提供。
3.4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
果为准)。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所投切断阀的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2 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 3 个制造或销售衬氟
切断阀的业绩,投标人须出具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货物信息页)
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不足以证明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还应同时提供技术协议复印件或其
他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须提供 2020 年至 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
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期限不足一
年的法人可不提供,成立不足三年的,根据成立期限提供。
3.4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招
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
准)。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 年 02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2024 年 02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本 2.6 万吨/年高性能有机氟材料项目切断阀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中昊晨光(自贡)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3.1 投标人应为所投切断阀的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2 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 3 个制造或销售
切断阀的业绩,投标人须出具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货物信息页)
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不足以证明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还应同时提供技术协议复印件或其
他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须提供 2020 年至 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
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期限不
足一年的法人可不提供,成立不足三年的,根据成立期限提供。
3.4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
果为准)。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所投切断阀的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2 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 3 个制造或销售衬氟
切断阀的业绩,投标人须出具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货物信息页)
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不足以证明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还应同时提供技术协议复印件或其
他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须提供 2020 年至 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
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期限不足一
年的法人可不提供,成立不足三年的,根据成立期限提供。
3.4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招
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
准)。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 年 02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2024 年 02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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