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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7.3GWh圆柱型锂离子电池新建项目二标段机电安装工程(重发公告)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7 收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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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7.3GWh圆柱型锂离子电池新建项目二标段机电安装工程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产7.3GWh圆柱型锂离子电池新建项目已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高新项备〔2023〕28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力神电池(苏州)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力神电池(苏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年产7.3GWh圆柱型锂离子电池新建项目二标段机电安装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昆仑山路88路
2.2规模:总建筑面积约99711.15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53452.65平方米(其中:洁净厂房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要求-50℃环境露点的建筑面积约14500平方米),地上最高层数4层,最大单跨跨度约31米,最大建筑高度约22.4米。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定额工期(天) 工期(天)  
  E3205010304039769004004 年产7.3GWh圆柱型锂离子电池新建项目二标段机电安装工程 年产7.3GWh圆柱型锂离子电池新建项目二标段机电安装工程 17700.00 / 135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1)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单位须按资审文件所提供的规定格式填写“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详见附件一)并加盖企业公章,且在规定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4)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5)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号)要求,本项目执行最新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6)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本次招标中需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7)本项目评审采用评定分离法。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详见评标办法)(8)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9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9 家。(9)其他资质要求:a、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
□是☑否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02月07日00:002024年02月21日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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