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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全量资产推动类实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全量资产推动类实训项目
二、项目编号:(请登录)
三、采购内容:为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提供全量资产推动类实训项目。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1、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治理措施,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
(二)供应商须有能力履行服务内容要求。
(三)案例要求:供应商自2021年01月01日至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含),须具有为保险及金融行业客户提供全量资产推动实训的案例,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银行或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不良行为供应商“负面名单”。
(五)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其他要求
(一)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二)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三)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四)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磋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分包。
五、公告发布媒介:
(请登录)六、磋商文件的发售:
1、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购买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2024年02月07日至2024年02月16日,每日9:0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
2、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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