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福清市第四医院(福清市渔溪镇中心卫生院) 的编号为 E3501810102802149001 的 福清市第四医院门急诊大楼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融发改审批〔2023〕98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清市第四医院(福清市渔溪镇中心卫生院)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福清市第四医院门急诊大楼项目(勘察、设计) ; 2.2.建设地点: 福清市渔溪镇渔溪村 ; 2.3.工程建设规模: 新建门急诊综合楼、地下室及室外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1050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71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设置200张床位。工程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及照明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等。
2.4.投资总额人民币 100245500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81029600元; 2.5.招标类型:勘察及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6.招标范围和内容2.6.1.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规划选址红线图内的所有主体工程、附属工程的勘察[包含建筑总平面图用地范围的岩土工程勘察]与设计[设计包含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包括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各专项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后续阶段设计、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和配合、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服务]。
2.6.2.内容: 勘察内容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详细勘察、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及照明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等工程的设计,以及工程设计概算编制、施工过程中的指导、服务和配合、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及照明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等专业工程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及照明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等 专业工程。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24-11-10 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①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与地下工程专业)乙级资质,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资质; 3.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 / 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本项目资格要求中不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提供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建筑面积、层数、造价等)(建筑面积、层数、造价等);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2-07 09:00:00 至 2024-02-20 17: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2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福清市第四医院(福清市渔溪镇中心卫生院) 的编号为 E3501810102802149001 的 福清市第四医院门急诊大楼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融发改审批〔2023〕98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清市第四医院(福清市渔溪镇中心卫生院)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福清市第四医院门急诊大楼项目(勘察、设计) ; 2.2.建设地点: 福清市渔溪镇渔溪村 ; 2.3.工程建设规模: 新建门急诊综合楼、地下室及室外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1050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71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设置200张床位。工程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及照明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等。
2.4.投资总额人民币 100245500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81029600元; 2.5.招标类型:勘察及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6.招标范围和内容2.6.1.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规划选址红线图内的所有主体工程、附属工程的勘察[包含建筑总平面图用地范围的岩土工程勘察]与设计[设计包含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包括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各专项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后续阶段设计、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和配合、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服务]。
2.6.2.内容: 勘察内容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详细勘察、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及照明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等工程的设计,以及工程设计概算编制、施工过程中的指导、服务和配合、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及照明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等专业工程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及照明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等 专业工程。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24-11-10 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①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与地下工程专业)乙级资质,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资质; 3.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 / 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本项目资格要求中不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提供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建筑面积、层数、造价等)(建筑面积、层数、造价等);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2-07 09:00:00 至 2024-02-20 17: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2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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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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