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射频治疗仪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射频治疗仪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日期:2024-02-0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01CG2023HW2605(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号)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第一人民医院射频治疗仪项目(二次)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31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一、原采购文件第一册专用部分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担保)“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现金、支票、保函等方式缴纳(以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现修改为:“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现金、支票、保函、保险等方式缴纳(以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供应商可使用全流程线上电子保函服务,提供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保证承诺电子担保凭证。)”二、原采购文件第二册通用部分第二章采购合同第六条违约责任修改为:“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2.如果甲方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延期支付合同款项,乙方可要求甲方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3.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甲、乙双方应充分协商,甲方应对乙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4.对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甲、乙双方应充分协商,甲方应对乙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5.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管理或不按合同履约,将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按损失的价值全额赔偿给甲方。6.乙方如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7.乙方如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乙方逾期达 10 天或达到误期违约金最高限额时(最高限额为 合同金额的10% ),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8.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完成管理和采购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甲方经济赔偿。9.乙方应对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履行合同过程出现的失误按下述情形及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更正日期:2024年02月06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661355191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王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