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层气区块采出水运输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ZZ04-FW0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煤层气区块采出水运输服务项目(二次) 已由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 批准,项目业主为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成本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山西临汾区块煤层气井隶属于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生产主要分布在临汾市吉县境内,该区地处山区,主体是为薄层黄土覆盖的山地高原,经历千百年的风化切割,地表支离破碎,沟壑纵横,车辆运输存在一定的交通风险。运输过程需频繁经过村庄、公路等敏感路段,工农关系情况复杂。运输煤层气井采出水至甲方指定泄水点,并协同属地工作人员做好拉运记录及相关资料。
2.2招标范围
运输煤层气井采出水至甲方指定泄水点,并协同属地工作人员做好拉运记录及相关资料。预计年运输总量5.5万方(非偏远井预计运输水量:4.7万方;偏远井预计运输水量:0.8万方),两年运输量11万方。具体工作量预测详见下表:
另工区正处于滚动开发阶段,每日所需要运输水量存在不确定性,鉴于该情况,投标人应根据区块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运输车辆,以保证工区生产正常。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止。
2.4服务地点
山西省临汾市吉县、大宁县。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2.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县级及以上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正本复印件)。
3.3人员要求
①配备项目经理1名,项目经理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
②安全管理人员兼职资料管理员1名,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
③司机9名(含3名倒班司机)。司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合格有效的驾驶证;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承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4.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详见集团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统计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4.5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列入年度清退及警告承包商黑名单或限制投标人。
3.4.6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承担过类似采出水拉运项目至少一项。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清晰扫描件。
3.6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7车辆要求
①投标人配置拉运罐车至少6台,提供车辆合格证、行驶证(包含车辆年检信息页),车辆铭牌。
投标人须承诺所有罐车容量均不小于20方(格式自拟)。
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车辆近半年的违章记录已处理完成或无违章记录。(格式自拟)
②投标人承诺投入本项目的运输车辆均安装统一的GPS并提供相应的监控管理平台,未安装GPS的车辆及监控管理平台不统一不得在本项目投入使用。(承诺书格式自拟)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9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建立QHSE体系并有效运行。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6日23时59分59秒至2024年2月18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编号:ZY24-ZZ04-FW0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煤层气区块采出水运输服务项目(二次) 已由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 批准,项目业主为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成本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山西临汾区块煤层气井隶属于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生产主要分布在临汾市吉县境内,该区地处山区,主体是为薄层黄土覆盖的山地高原,经历千百年的风化切割,地表支离破碎,沟壑纵横,车辆运输存在一定的交通风险。运输过程需频繁经过村庄、公路等敏感路段,工农关系情况复杂。运输煤层气井采出水至甲方指定泄水点,并协同属地工作人员做好拉运记录及相关资料。
2.2招标范围
运输煤层气井采出水至甲方指定泄水点,并协同属地工作人员做好拉运记录及相关资料。预计年运输总量5.5万方(非偏远井预计运输水量:4.7万方;偏远井预计运输水量:0.8万方),两年运输量11万方。具体工作量预测详见下表:
| 序号 | 井台 | 单趟运距(公里) | 区间 | 预测全年拉运量(方) | |
| 1 | 未连进管网 | 吉U1 | 1 | 40公里以内 | 44000 |
| 2 | 吉U2 | 2 | |||
| 3 | 桃-平01 | 2.3 | |||
| 4 | 桃-平02 | 2.4 | |||
| 5 | 桃-平04 | 3 | |||
| 6 | 吉U1-H | 0.6 | |||
| 7 | 宫1-6 | 0.02 | |||
| 8 | 宫1-9 | 0.5 | |||
| 9 | 吉1-04 | 10 | |||
| 10 | 吉1-12 | 4.5 | |||
| 11 | 吉1-21 | 1.3 | |||
| 12 | 吉1-22 | 13 | |||
| 13 | 吉2-29 | 6.5 | |||
| 14 | 吉试16 | 5 | |||
| 15 | 吉2-31 | 11 | |||
| 16 | 吉2-35 | 10 | |||
| 17 | 吉2-65 | 7 | |||
| 18 | 吉19 | 29.5 | |||
| 19 | 吉19-1 | 29.5 | |||
| 20 | 吉19-2 | 29.7 | |||
| 21 | 吉19-3 | 28.5 | |||
| 22 | 吉19-4 | 28.3 | |||
| 23 | 吉19-5 | 28.1 | |||
| 24 | 吉19-6 | 27.4 | |||
| 25 | 吉19-7 | 27.2 | |||
| 26 | 吉19-8 | 29.6 | |||
| 27 | 吉68 | 15 | |||
| 28 | 吉31 | 30 | |||
| 29 | 吉39 | 30 | |||
| 30 | 吉28 | 39 | |||
| 31 | 吉50 | 22 | |||
| 32 | 吉56 | 24 | |||
| 33 | 吉59 | 30.5 | |||
| 34 | 吉深平04 | 33 | |||
| 35 | 宫4 | 16 | |||
| 36 | 连进管网,需要拉水 | 吉2-36 | 7.5 | 3000 | |
| 37 | 吉2-41 | 13 | |||
| 38 | 吉2-50 | 8.5 | |||
| 39 | 桃12 | 13 | |||
| 40 | 吉2-55 | 4.5 | |||
| 41 | 吉2-54 | 5 | |||
| 42 | 桃平11 | 13 | |||
| 43 | 桃平13 | 15 | |||
| 44 | 桃平09 | 15 | |||
| 45 | 吉2-38 | 14 | |||
| 46 | 吉2-46 | 15.5 | |||
| 47 | 吉2-44 | 15 | |||
| 48 | 吉2-48 | 16 | |||
| 49 | 吉2-43 | 10 | |||
| 50 | 吉2-39 | 13 | |||
| 51 | 吉5-19 | 5 | |||
| 52 | 未连进管网 | 吉36 | 55 | 40-80公里 | 8000 |
| 53 | 吉38 | 65 | |||
| 54 | 大吉20-1向1 | 70 | |||
| 55 | 大吉17-1向5 | 110 | 80公里以上 | ||
| 56 | 大吉15-5A | 85 | |||
| 合计 | 55000 | ||||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止。
2.4服务地点
山西省临汾市吉县、大宁县。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2.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县级及以上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正本复印件)。
3.3人员要求
①配备项目经理1名,项目经理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
②安全管理人员兼职资料管理员1名,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
③司机9名(含3名倒班司机)。司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合格有效的驾驶证;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承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4.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详见集团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统计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4.5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列入年度清退及警告承包商黑名单或限制投标人。
3.4.6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承担过类似采出水拉运项目至少一项。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清晰扫描件。
3.6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7车辆要求
①投标人配置拉运罐车至少6台,提供车辆合格证、行驶证(包含车辆年检信息页),车辆铭牌。
投标人须承诺所有罐车容量均不小于20方(格式自拟)。
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车辆近半年的违章记录已处理完成或无违章记录。(格式自拟)
②投标人承诺投入本项目的运输车辆均安装统一的GPS并提供相应的监控管理平台,未安装GPS的车辆及监控管理平台不统一不得在本项目投入使用。(承诺书格式自拟)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9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建立QHSE体系并有效运行。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6日23时59分59秒至2024年2月18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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