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海路、烟台路、长安路相关路段新建道路勘察、设计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B3206840308000218 | 项目名称 | 江海路、烟台路、长安路相关路段新建道路勘察、设计招标工程项目 |
| 标段编号 | B3206840308000218001001 | 标段名称 | 南通市海门区江海路、烟台路、长安路相关路段新建道路勘察设计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 工程地点 | |||
| 工程规模 | |||
| 标段具体信息 |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 报名地点 | |||
| 公告发布日期 |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2月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3月6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 企业业绩、信誉 |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 其他条件 | |||
| 公告信息 |
南通市海门区江海路、烟台路、长安路相关路段新建道路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电子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海门区江海路、烟台路、长安路相关路段新建道路勘察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为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请登录)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位于海门区江海路、烟台路、长安路; (2)设计规模:新建道路江海路(东洲河路至广州路段)全长约386米,宽50米;烟台路( 扬子江路至滨港大道段),全长约1199米,宽24米;长安路( 规划厦门路至珠海路段)全长约380米,宽24米。总投资约9400万元 ; (3)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任务(包括但不限于):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应阶段的审查、设计概算编制及施工期间的现场、技术服务等后续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设计周期:65日历天; 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初步成果,提交甲方研讨及征询意见。 第二阶段:甲方书面修改意见出具后10日历天内,完成意见修改、形成送审成果,甲方报送海门开发区规委会进行复审。 第三阶段:复审后 10日历天内,根据书面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提交最终成果。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3.1设计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要求条件: (1)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 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注:如职称证书不能体现专业,则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或职称申报表的专业为准。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因设计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委托代理人(如有)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6日9时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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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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