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塔河油田十区、十二区集中制氮工程设计一标段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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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油田十区、十二区集中制氮工程设计一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5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塔河油田十区、 十二区集中制氮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以《关于塔河油田十区、十二区集中制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西北油工单投〔2024〕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请登录)塔河油田十区、十二区集中制氮工程设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塔河油田四号联附近。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139.66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建设集中制氮厂1座(规模60万立方米/天)、新建集中输氮管线(82.6千米,压力4.0兆帕,管径DN100、DN125、DN150)等工程的基础工程设计(含防护设施设计、HAZOP分析和SIL定级等)及相关技术服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石油天然气行业(油田地面)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2)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2及以上、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1年以来有油气田地面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2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工程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21年以来有油气田地面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2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执业业绩。
(2)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数量及资质要求:
①工艺、结构,各一人;
②工艺专业设计负责人持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③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持有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④2021年以来有油气田地面工程设计项目的对应专业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2月6日 10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2月19日 18 时3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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