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锦屏县亮江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已由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务局 以 黔东南州水务局关于对《锦屏县亮江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黔东南水函[2023]217号批准建设,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609949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项目法人为锦屏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 招标人为 招标人为锦屏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锦屏县境内(主要涉及新化乡、敦寨镇、铜鼓镇、大同乡) 。 |
| 2.2 建设规模:新增、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5.05万亩 |
| 2.3 合同估算价:60994900元。 |
| 2.4 计划工期:270 天。 |
| 2.5 标段划分:锦屏县亮江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
|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7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2月29日 09时10分(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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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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