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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员工餐厅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6 收藏项目
招标内容:为满足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金安中海办公区2024至2026年度员工的用餐需求,需采购一家优质的团膳企业为我司金安中海办公区人员及相关单位职工提供餐饮服务。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限为一年)
中标人数量:一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外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2000或HACCP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系列体系认证证书;
(3)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个正在经营的类似规模餐厅(餐厅餐位不少于300人)从业经验案例;
(4) 投标人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10人(含)(须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 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声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7)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8) 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采购人签署项目合同(提供承诺函);
(9)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以往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10)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投标人须购买公共责任险;
(12) 投标人须拥有10年及以上团餐经营管理经验(需提供合同证明)。
购买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2月28日止,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3月1日下午14:00 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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