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封开供水分公司零星安装维修项目
2.招标单位: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封开供水分公司
3.项目编号:2024Z02FKFW318
4.文件编号:07-06-04A-2023-D-E30363
二.项目内容:
备注:
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清单项目报价,各分项报价不得超出其分项最高限价,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填报投标报价下浮率(下浮率以百分比为单位,必须固定且唯一,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报价下浮率大于15%的,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成本分析报告分析不合理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投标报价包含合同期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等一切费用,中标人不向招标人索要其他任何费用。
本项目采用单价承包,按量计价的承包方式。
第一年合同到期后,招标人按照《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辅助工程外包管理办法》根据中标人的施工水平、总体施工质量、工程进度情况和合同的履行情况作出评价,若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的评价合格则进行续签,如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的评价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不进行续签。
承包范围:封开县围内的单项辅助性项目金额小于等于30万元的一般辅助工程项目及所有的管道应急维修抢修工程,包括:管道安装及维修工程的道路破挖、管槽土方开挖、土方外运、碎石屑回填、砼管墩、道路修复、管道基础、牵引管、机械台班和管道安装、装饰装修、更换水表、零星维修工程等,其中,管材甲供。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基础信息”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经“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打印的证明材料。
5.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和国家标准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以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招标代理机构将于评审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招标代理机构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为:2024年2月19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六.招标活动实施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3月1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1.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封开供水分公司零星安装维修项目
2.招标单位: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封开供水分公司
3.项目编号:2024Z02FKFW318
4.文件编号:07-06-04A-2023-D-E30363
二.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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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家)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服务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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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年度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封开供水分公司零星安装维修项目 |
一家 |
二年(合同为一年一签,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
200万元(10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 |
封开县 |
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清单项目报价,各分项报价不得超出其分项最高限价,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填报投标报价下浮率(下浮率以百分比为单位,必须固定且唯一,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报价下浮率大于15%的,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成本分析报告分析不合理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投标报价包含合同期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等一切费用,中标人不向招标人索要其他任何费用。
本项目采用单价承包,按量计价的承包方式。
第一年合同到期后,招标人按照《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辅助工程外包管理办法》根据中标人的施工水平、总体施工质量、工程进度情况和合同的履行情况作出评价,若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的评价合格则进行续签,如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的评价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不进行续签。
承包范围:封开县围内的单项辅助性项目金额小于等于30万元的一般辅助工程项目及所有的管道应急维修抢修工程,包括:管道安装及维修工程的道路破挖、管槽土方开挖、土方外运、碎石屑回填、砼管墩、道路修复、管道基础、牵引管、机械台班和管道安装、装饰装修、更换水表、零星维修工程等,其中,管材甲供。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基础信息”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经“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打印的证明材料。
5.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和国家标准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以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招标代理机构将于评审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招标代理机构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为:2024年2月19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六.招标活动实施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3月1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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