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请登录)受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本项目所采购的过硫酸钾作为催化剂用于ABS装置聚合反应。
本项目资金来源(生产计划)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项目最高限价:116.44万元。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兴化仓储站。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按需供货,具体见代储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交付相应的货物和资料。供应商按照储备定额进行储备,储备物资消耗后,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至少1-2个月储备量。
结算方式:结算的数量、金额以当月实际出库的数量、金额为依据,每月结算一次,凭《代储物资出库单》和卖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到财务挂账后按财务制度付款。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2个月付款。支付款项在40万元以上的,依据甲方资金情况支付适当比例商票、财票或银票,票据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付款额的50%,期限不超过6个月。
2.2 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
2.3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详见附件《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三厂ABS装置使用的过硫酸钾采购技术要求》。
2.4中标价格执行
本项目中标价格执行单价(含13%增值税、含运杂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合格制造商、代理商均可参与,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1、生产商须提供:
1.1营业执照;
1.2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含有过硫酸钾;
1.3提供有效的国家或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GB/T 19001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代理商须提供:
2.1营业执照;
2.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有过硫酸钾;
2.3提供生产商代理授权书,并按上述1.1、1.2、1.3条提供采购产品生产企业的资质执照。
3、供应商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供应商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供应商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4、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详细要求见技术要求)。
5、须提供投标产品2020年-2024年出厂检验单,并提供投标产品2018年1月1日后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样品分析报告扫描件,报告需带CMA或CNAS标志,原件备查。出厂检验单和第三方出具的样品分析报告检验项目及指标须满足技术要求中第二章2.1条的要求。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2-6 14:00:00至2024-2-19 16:00: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2.1 项目概况:
(请登录)受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本项目所采购的过硫酸钾作为催化剂用于ABS装置聚合反应。
本项目资金来源(生产计划)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项目最高限价:116.44万元。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兴化仓储站。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按需供货,具体见代储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交付相应的货物和资料。供应商按照储备定额进行储备,储备物资消耗后,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至少1-2个月储备量。
结算方式:结算的数量、金额以当月实际出库的数量、金额为依据,每月结算一次,凭《代储物资出库单》和卖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到财务挂账后按财务制度付款。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2个月付款。支付款项在40万元以上的,依据甲方资金情况支付适当比例商票、财票或银票,票据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付款额的50%,期限不超过6个月。
2.2 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过硫酸钾 | 过硫酸钾 一等品 ≮99% | 吨 | 90.265 | 按需交货 |
详见附件《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三厂ABS装置使用的过硫酸钾采购技术要求》。
2.4中标价格执行
本项目中标价格执行单价(含13%增值税、含运杂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合格制造商、代理商均可参与,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1、生产商须提供:
1.1营业执照;
1.2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含有过硫酸钾;
1.3提供有效的国家或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GB/T 19001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代理商须提供:
2.1营业执照;
2.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有过硫酸钾;
2.3提供生产商代理授权书,并按上述1.1、1.2、1.3条提供采购产品生产企业的资质执照。
3、供应商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供应商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供应商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4、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详细要求见技术要求)。
5、须提供投标产品2020年-2024年出厂检验单,并提供投标产品2018年1月1日后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样品分析报告扫描件,报告需带CMA或CNAS标志,原件备查。出厂检验单和第三方出具的样品分析报告检验项目及指标须满足技术要求中第二章2.1条的要求。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2-6 14:00:00至2024-2-19 16:00: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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