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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配电房设备升级改造采购公告(三)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612-YCZJ-C2024-0007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配电房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第三次)
3.项目类型:工程
4.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型:建筑业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项目需求:从施工准备、材料设备进场、至按设计图纸及当地供电部门要求,完成所有规划红线范围内居配电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从红线外前置环网柜至开闭所、开闭所至各用电计量箱(包含动力计量箱至动力柜排管、电缆等)、开闭所、配电房、室外排管、电缆井、分支箱基础及与电力相关的工程施工、电力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测试、供配电接入、验收、送电等为完成本工程一切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7.预算金额:本次采购项目预算价为980000.00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最高限价为98.00万元。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8.工期要求:45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9.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供应商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特别提示:
①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 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 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 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采购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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