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汕尾电厂2024年环保区域设备内部特殊防腐项目(1号、3号吸收塔浆液循环管内衬耐磨防腐)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招标投标活动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汕尾发电厂座落于广东省汕尾红海湾,厂址东北面临白沙湖, 东南方靠近南海海域,西边为山丘地带;汕尾发电厂一期工程分别为2×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1、2号机组于2008年正式投产发电,3、4号机组于2011年正式投产。
(二)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方式,对汕尾电厂1号、3号吸收塔浆液循环管内衬氧化铝耐磨防护剂、碳化硅修复及外表面的油漆修复,以确保系统修后的安全可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三)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项目,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投标方在收到招标方通知后3天内必须响应招标方要求(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并以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方须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起,具有火力发电厂脱硫系统设备内壁防腐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等证明资料。
4、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按国家法律法规存在不可投标的情况或处于处罚期内的,其投标无效。
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2月06日9:00起,至2024年02月27日16:30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8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汕尾电厂2024年环保区域设备内部特殊防腐项目(1号、3号吸收塔浆液循环管内衬耐磨防腐)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招标投标活动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汕尾发电厂座落于广东省汕尾红海湾,厂址东北面临白沙湖, 东南方靠近南海海域,西边为山丘地带;汕尾发电厂一期工程分别为2×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1、2号机组于2008年正式投产发电,3、4号机组于2011年正式投产。
(二)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方式,对汕尾电厂1号、3号吸收塔浆液循环管内衬氧化铝耐磨防护剂、碳化硅修复及外表面的油漆修复,以确保系统修后的安全可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三)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项目,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投标方在收到招标方通知后3天内必须响应招标方要求(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并以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方须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起,具有火力发电厂脱硫系统设备内壁防腐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等证明资料。
4、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按国家法律法规存在不可投标的情况或处于处罚期内的,其投标无效。
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2月06日9:00起,至2024年02月27日16:30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8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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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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