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已经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城市【2021】37号文、郑发改设计【2022】222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20-410182-77-01-029482,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9:1。招标人为郑州荥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设备采购
2.2招标编号:23-GC-1302
2.3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崔庙镇王泉村
2.4项目规模:建设一座规划日处理规模 4000 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采用6×750 吨/日的焚烧线,年运行时间不少于 333 天,采用机械炉排垃圾焚烧工艺,中温次高压 (450℃、6.4MPa)余热锅炉;配套 3 台 40MW 汽轮发电机组、6 套烟气净化系统、给水排水系统、电气系统、自动控制系统,同时配套新建处理 1500吨/日的渗沥液处理车间等辅助设施。
2.5本次招标范围与内容:
提供6套+2套(备用)完整的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包括每套系统的功能设计、性能和制造、硬件、软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货、包装、运输(含运输保险)、设备安装指导、系统组态及系统调试、试验及环保验收、环保部门监测、监视和控制系统、培训(内容包括日常维护和检修等)、质量保证、工程服务、售后服务等各项服务,并对设备的整体性能效果负责。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6设备质量要求:合格
2.7交货地点: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项目现场
2.8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应为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加盖公章)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格式自拟,加盖制造商公章)。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具有至少1个垃圾焚烧发电厂或火电厂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供货业绩,应提供合同主要内容页(至少包含项目名称、承包内容、签订日期、合同双方盖章页等)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上述查询事项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网页截图需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对参与投标的单位,需承诺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于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3月5日,(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