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合柴记忆文创园南部组团及提升改造供配电工程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包河区发改局 1.3批文名称及编号:2019-340111-70-03-007328、合柴记忆文创园(原合肥柴油机厂地块)改造项目备案表 1.4招标人:合肥滨投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合肥滨投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合柴记忆文创园南部组团及提升改造供配电工程 2.2招标项目编号:2024BFBGZ00273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BGZ00273 2.5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合柴1972园区 2.6建设规模:详见招标范围 2.7合同估算价:3000.0万元 2.8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项目位于天堂寨路与常青路交口,南部组团及提升改造项目包含住宅、写字楼、地下车库、商业等类型的建筑,均为新建。总面积约14.4万平方米。本工程包含10kV外线线路的实地踏勘、排管施工、占管手续及相关费用、管道不通处顶管相关费用及外线电缆敷设、配电房内标准化配置:包括不限于模拟屏、挡鼠板、安全遮拦、安全围栏、温湿度计、灭火器、绝缘垫、接地线、绝缘靴和手套、资料和工具柜、规章制度牌、验电器、系统图牌等验收有关的备品备件等一切供电公司要求配置的,为完成供配电系统验收所需要的一切相关物料,电房内设备基础槽钢、电缆支架以及接地系统,电房内设备供货及安装,自管总配至地库、各单体总电源箱前工程(不含电源箱、不含低压桥架),包含高压进线电缆、高压桥架、变压器、高低压柜、低压电缆、低分箱等主材设备采购、安装、检测、调试等,开闭所至总配及总配至分配及自管配电房排管、桥架和电缆施工,地下室新增桥架安装,二次供水泵房单独计量的供配电系统(由局管低压出线端至水泵房双电源柜前工程(包括设备、桥架、电缆的采购、安装、调试、移交),电缆沟(含支架、盖板)、室外电缆排管、室外电缆井砌筑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变更联系单内容)等。 2.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和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无。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1800万元及以上的居住建筑供配电工程施工业绩(不包括:电力排管项目、高压架空线项目和专用线路项目、光伏(或风电或火电等)发电工程项目业绩)。 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1.5财务要求:无。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4)联合体中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2月07日00:00至2024年02月27日09:30。
1.1项目名称:合柴记忆文创园南部组团及提升改造供配电工程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包河区发改局 1.3批文名称及编号:2019-340111-70-03-007328、合柴记忆文创园(原合肥柴油机厂地块)改造项目备案表 1.4招标人:合肥滨投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合肥滨投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合柴记忆文创园南部组团及提升改造供配电工程 2.2招标项目编号:2024BFBGZ00273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BGZ00273 2.5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合柴1972园区 2.6建设规模:详见招标范围 2.7合同估算价:3000.0万元 2.8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项目位于天堂寨路与常青路交口,南部组团及提升改造项目包含住宅、写字楼、地下车库、商业等类型的建筑,均为新建。总面积约14.4万平方米。本工程包含10kV外线线路的实地踏勘、排管施工、占管手续及相关费用、管道不通处顶管相关费用及外线电缆敷设、配电房内标准化配置:包括不限于模拟屏、挡鼠板、安全遮拦、安全围栏、温湿度计、灭火器、绝缘垫、接地线、绝缘靴和手套、资料和工具柜、规章制度牌、验电器、系统图牌等验收有关的备品备件等一切供电公司要求配置的,为完成供配电系统验收所需要的一切相关物料,电房内设备基础槽钢、电缆支架以及接地系统,电房内设备供货及安装,自管总配至地库、各单体总电源箱前工程(不含电源箱、不含低压桥架),包含高压进线电缆、高压桥架、变压器、高低压柜、低压电缆、低分箱等主材设备采购、安装、检测、调试等,开闭所至总配及总配至分配及自管配电房排管、桥架和电缆施工,地下室新增桥架安装,二次供水泵房单独计量的供配电系统(由局管低压出线端至水泵房双电源柜前工程(包括设备、桥架、电缆的采购、安装、调试、移交),电缆沟(含支架、盖板)、室外电缆排管、室外电缆井砌筑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变更联系单内容)等。 2.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和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无。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1800万元及以上的居住建筑供配电工程施工业绩(不包括:电力排管项目、高压架空线项目和专用线路项目、光伏(或风电或火电等)发电工程项目业绩)。 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1.5财务要求:无。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4)联合体中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2月07日00:00至2024年02月27日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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